2024/11/21 15:52:26
甲方:
乙方: 珠海市大地幼教投资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在 年 月 日签署的《DMBA财商宝贝课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中财商课程合作事宜,因原合同有效期延长之有关事宜更改及约定如下:
一、在本续签协议有效期间内,财商课程合作变更为每学期每位幼生收取130元课程合作费,其他双方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均使用原合同。
二、本续签协议有效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可于本协议到期之日前协商再次续签之有关事宜。
三、本协议涉及到对原合同有效期限和课程合作费的变更,原合同所涉及的服务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等其它合同内容均不发生变化。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珠海市大地幼教投资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