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教室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部分范本)

甲方(被代理人):珠海市大地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将销售代理相关的事宜,订立了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的区域为:     省      市      区

2、区域独家代理(150万人口区域),不能够跨区域销售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ABC教室

含:

  a. 一个教师账号及一个幼生学习账号;每园第一次约20小时的培训

  b. 使用甲方的学习路径、可以持续参加甲方的同城培训

  c. 参加甲方QQ 群、YY 会议

不含以下的服务:

  a. 幼生参加甲方的线上及线下比赛与活动

  b. 甲方派人不定期到乙方作培训与指导

  c. 甲方销售环境材料包给乙方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赔偿乙方5万元,并立即终止其他代理商合同。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有权单方面取消其代理资格,提前终止本合同; 并罚款1万元。

4、授权区域有关甲方系统校园(含甲方的直营园、股份园、加盟园、联盟园、课程顾问校园),若已经为甲方客户的,不在乙方客户的计算范围。

5、若授权区域的幼儿园在本协议期内成为甲方系统校园,则此校园按照新的销售通路处理,不再是乙方的顾客;但以过去12个月的毛利的2倍,甲方买断乙方以前的辛苦费。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3年,从本合同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3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按合同约定完成销售指标

(3)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应付的全部款项;

五、代理销售额

1、乙方承诺每半年向甲方的订货量为 80个教室账号系统。如果未能完成当年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乙方没有异议。

2、按上述约定,甲方选择不取消乙方代理资格的,若乙方在合同代理期限内教室账号数量累计未销售达到800个的,则甲方有权不再与乙方续约。

六、代理商品价格及支付

1、成本价格:(具体请咨询各区域项目负责人)

2、既有及新增教室计算的期间均为:每半年是: 5月1日到10月31日、11月1日到次年的4月30日

3、销售价格:乙方给顾客的价格请咨询各区域项目负责人。

4、款项支付方式

  a. 顾客把款项交给乙方, 乙方再把款项给于甲方

  b. 每月15日前把上个月的ABC教室款项皆以5折与甲方结算,并电汇到甲方指定账户

  c. 属于 5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的销售款项,于每年11月15日前,甲方把鼓励性的新增教室差价再给到乙方。

  d. 属于 11月1日到次年4月30日期间的销售款项,于每年5月31日前,甲方把鼓励性的新增教室差价再给到乙方。

  e. 甲方于接到乙方书面下单的7天内,帮乙方顾客开启ABC教室账号。

  f. 若乙方没有按期支付甲方款项,乙方于付款到期日起,以月息3% 计算利息,并有权于付款到期日的一个月后关闭ABC教室账号;而引起顾客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监督、售后服务、保密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建立微信公众号、QQ群、网页、YY语音培训等)

3、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八、合同转让、变更、保密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若乙方有上述行为发生,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代理资格,提前终止本合同。

2、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乙双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需要经过对方的书面同意。

九、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未完全履行、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十、其他

1、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以珠海仲裁委员会处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

3、合同的效力

  a.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b. 本合同正本一式 2份,双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珠海市大地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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